在男女締結了婚姻關系之后,那雙方就是互負忠貞義務的,也就是說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能有
婚外情的行為,雖然這樣的行為不違法,但卻對夫妻感情影響很大。那實踐中要是一方出軌也就是有
婚外情的話影響夫妻財產分割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一方出軌影響夫妻財產分割嗎
一般性的出軌行為不會影響法官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處理。除非出軌方與第三者之間產生了較多的財產交集,對夫妻共同財產產生了損害,可能會考慮分割的方式及比例來平衡這種損害。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
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婚姻存續期間已轉移財產是否應予分割
婚姻法四十七條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從實際來看,夫妻中一方在婚姻關系期間出軌的,雖說對夫妻之間感情的影響很大,但此時也要另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確實存在出軌行為才行。不過因為出軌并不屬于法定的
離婚過錯行為,因此在
離婚的時候無法要求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