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想防衛?
假想防衛
正當防衛中的不法侵害必須是真實的,而行為人由于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結果造成損害的,稱之為“假想防衛”。 一、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實根本不存在,行為人誤認為存在; (2)行為人是出于防衛的意識,實施防衛行為; (3)行為人防衛行為造成了無辜者的損害。 二、應負的刑事責任。 (1)行為人應當預見到沒有不法侵害而沒有預見,造成危害結果,應負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 (2)行為人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了防衛行為,而在防衛過程中從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造成的后果顯屬不當,叫“假想防衛過當”,行為人應當對過當的結果負責,可以比照防衛過當來處理。責任比第一種輕一點; (3)主觀條件的限制,行為人不可能預見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無不當之處,應屬于“意外事件”; (4)行為人既是假想防衛,也是提前防衛,主觀過錯應屬“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