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
離婚孩子歸誰撫養?現社會
婚外情已是較為普遍的現象,由此原因導致的
離婚在
離婚案中占比最大。現如今女性出軌要求
離婚的也不在少數。很多人認為女方出軌是犯了極大錯誤,不可能得到孩子的
撫養權,那么女方出軌
離婚孩子歸誰在法律的層面上一般又如何去判定呢?下面我們就為您你分析一下:女方出軌
離婚孩子歸誰撫養?
離婚時
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定。法院判決
撫養權歸屬問題,一般根椐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主要考慮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因素。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并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雖然女方出軌有錯,但在孩子的撫養問題上這并不是主要的判定因素。法院最重要的判定因素是孩子是否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在此我們希望父母雙方能理智的處理感情問題。給孩子一個快樂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