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傷認定期限,其實主要包括了兩種,即在申請認定的時候有一個期限,而之后受理了認定之后,相關部門作出認定結果也是有一個期限限制的。那具體來說勞動部門工傷認定期限是多久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認定書多長時間出來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程序。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工傷
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另外,《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我們就為您介紹到此。如果當事人在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就已經超過了法定的認定時間,那此時認定部門原則上是不會受理認定申請的。不過出于對當事人的救濟,這樣的情況下也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通過這樣一種方式來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