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刑點也就是判刑的最低限度,對于各種犯罪的起刑點刑法中都有明文規定。那么您知道搶奪罪的起刑點具體是多少嗎?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帶來搶奪犯罪
量刑標準的具體內容,為您解答搶奪罪起刑點的問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
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1 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搶奪價值2 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犯罪數額不足2
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管制、罰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為基數,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有數額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一)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財物的;(二)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
醫療等款物的;(三)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四)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搶奪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搶奪公私財物價值8 000元以上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每增加規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量刑】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5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的,刑期增加一年。搶奪公私財物價值4萬元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的,刑期增加六個月。
【緩刑適用但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一)跨縣、市流竄作案的;(二)慣犯;(三)未全部退贓的;(四)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在對搶奪犯罪進行處罰的時候,《刑法》規定的最輕
量刑是管制,而由于我國規定的管制刑期是在3個月以上2年以下,因此搶奪罪的起刑點應該是3個月管制。涉嫌搶奪罪的后果還是非常嚴重的,最好是委托網站專業的辯護律師作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