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糾紛
起訴狀范文
在我國,繁多的征地事件中總會出現一兩起征地糾紛。而在這些征地糾紛案件中,相關的補償糾紛又占大多數。可是,很多人在遇到此類案件時卻不知道怎么寫
起訴狀。那么,征地補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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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當事人了解征地補償糾紛
起訴狀怎么寫,特提供了范文一篇:
征地補償糾紛
起訴狀范文
原告:XX市**區**街道辦事處 住所地:XX市**區**路32號
法定代表人:劉**職務:街道辦事處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吳**,男,漢族,住XX市**區**花園。
被告:歐**,女,漢族,XX市**區**花園。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履行征地補償安置協議,自行拆除征地范圍內的房屋及設施。
2、案件訴訟費由被告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20**]5**號文件批準,XX市**區**街道**村范圍內集體土地17.0176公頃被征用作為****基地項目用地(本次騰地面積10.7864公頃)。XX市人民政府于20**年*月30日發布了[20**]第0**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規定了具體征地范圍及期限;XX市國土資源局于20**年*月24日及20**年8月2*日核發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公告》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公告》。
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協議約定,原告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給被告,被告則須拆除征地范圍內的房屋及設施,完成騰地工作。
協議簽定后,原告及時將征地補償安置款項提存到位,但被告違反協議的約定,拒絕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拒絕拆除征地范圍內的房屋及設施,原告遂以被征地方的名義將其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予以專戶儲存。
《城市房屋
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
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
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起訴。訴訟期間,
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
執行?!禭X市征地補償安置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拒不領取征地補償費用的,經市、縣(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以被征地方的名義將其征地補償費用予以專戶儲存。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期限內
拆遷騰地。
目前,該宗地的
拆遷騰地工作已近尾聲,但被告一直不配合
拆遷,在簽定了
拆遷補償協議后仍拒不搬離征地范圍,不履行征地安置協議約定的義務,嚴重影響了該項目按期
拆遷騰地。為此,具狀
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決,維護原告人的訴訟請求及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 份。)
起訴人:XX市**區**街道辦事處
20XX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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