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拆程序是怎樣的,與司法強拆有什么區別?在現行條例下,由開發商或
拆遷公司等主體執
拆遷許可證進行的強制
拆遷,就被成為行政強拆。行政強拆雖然與司法強拆不一樣,當時法律方面也是規定了具體的強拆程序的。下面,我們就來為您介紹一下行政強拆的程序是怎樣的。一、行政強拆的程序是怎樣的1、在裁決書規定的期限內,被
拆遷入無正當理由拒絕拆迕的,由
拆遷人向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2、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報市政府法制辦作出限期
拆遷決定書;3、決定書的送達:A、現場送達,B.留置送達,C、委托送達,D、轉交送達,E、郵寄送達,F、報刊公告送達。4、實施強制
拆遷前,
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
保全。5、強制
拆遷執行前應召開各執法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制訂
執行措施并作好被
拆遷人最后一次說服工作。6、張貼強拆公告,由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搬遷。7、在訴訟期間,
拆遷人已對被
拆遷入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
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不停止
拆遷的
執行。二、行政強拆與司法強拆的區別1、性質不同。行政強制
拆遷的
執行主體是政府,動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職權,
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政府承擔。司法強制
拆遷的
執行主體是法院,動用的是司法力量,
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法院承擔。2、效率不同。行政強制
拆遷不受訴訟的影響,即不論被
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
起訴訟的法定期限之內,不論他們提
起訴訟是否已經結束,是否能夠勝訴,均不停止行政強制
拆遷的
執行。因此,行政強制
拆遷具有系政府內部直接審批
執行、不受訴訟的約束等效率較高的特點。而房地局申請司法強制
拆遷是以被
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
起訴訟,訴訟是否終結,以及房地局是否勝訴為前提的。3、社會公信度不同。行政強制
拆遷由作出裁決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請
執行,政府其他部門很難進行有效監督。被
執行人若認為裁決或者
執行裁決的強遷不當,因無阻止行政強制
拆遷的法律救濟渠道,以致行政強制
拆遷過程中被
執行人與政府的對立和沖突時有發生。行政裁決進入申請強制
執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決主動接受司法監督的程序,相對于行政強制
拆遷而言,其強制
執行的社會公信度亦就更高。目前行政強拆已經被立法禁止,唯一合法的
拆遷方式只有司法強拆,未經法院行政裁決做出的
拆遷均為非法
拆遷。因此,被
拆遷人切不可相信
拆遷辦或者政府部門
拆遷就合法的言論,在遭遇除司法強拆之外的其他非法強拆時,建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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