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遇到所在用人單位不積極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話,此時在法定的時效內,受傷職工個人也是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只不過此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就與單位申請認定提供的材料不一樣了。那究竟個人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個人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
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6、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
交通事故的)。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二、
工傷鑒定的程序怎么走
發生工傷后職工一般應在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做
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程序如下:第一步: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后交回我辦,同時提交: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2、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第三步: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第四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形成決定書。第五步: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申請人、用人單位及工傷
保險經辦機構。在對相關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可以說是其中比較重要的一個環節。而現實中有的用人單位不想承擔責任,就一直拖延申請認定工傷,在這樣的情況法律允許受傷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申請進行工傷認定,至于個人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上文中已經作出了介紹,要是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