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離婚我國規定了兩種不同的方式,即人們熟知的協議
離婚與訴訟
離婚,但對于一些
離婚夫妻來講,可能在進行選擇的時候不知道,究竟是協議
離婚好還是
起訴離婚好。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協議
離婚好還是
起訴離婚好
(一)協議
離婚的好處與壞處
1、選擇協議
離婚有以下三點好處:
(1)
離婚快速、效率高;
(2)簡便易行;
(3)成本低。
2、但選擇協議
離婚也存在一些壞處,比如說相當多數的人在
離婚問題上已經鬧的不可開交,矛盾重重,根本不能達成
離婚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想
離婚,只有通過訴訟
離婚,別無他法。
(二)訴訟
離婚的好處與壞處
1、訴訟
離婚的好處:
(1)法院立案后,一次性解決財產、孩子及子女撫養費問題;
(2)法院依法裁決,相對公平。
2、但訴訟
離婚也會存在以下壞處:
(1)相對協議
離婚麻煩;
(2)法院判決時間可能較長;
(3)判決結果不確定;
(4)需要耗費較多的精力和財力。
二、
離婚有哪幾種方式
夫妻雙方
離婚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另一種是夫妻中有一方要求
離婚。如果是夫妻雙方都同意
離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但雙方必須對子女、財產以及婚后生活做出妥善處理。如果是男女單方面要求
離婚而對方不同意的,或者雙方同意
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家庭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通過訴訟程序
離婚。
異地
起訴離婚程序:
1、起草
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
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
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
離婚的書面意見);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所需材料:
1、
起訴書兩份;
2、結婚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婚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戶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5、婚后感情、
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6、子女情況的證明,即:子女姓名、性別、出身年月、生活狀況等,婚生、非婚生繼子女或養子女的說明和有關證明;
7、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8、雙方經濟收入、銀行存款、
股權、
股票、單位集資證明等證明材料;
9、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
11、曾經過
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家庭暴力和對方有過錯的也要提供相應證據,比如醫院病例、居委會或110出警記錄、鄰居證言、錄音錄像、短信等。
其實不管是協議
離婚好還是
起訴離婚好,對于有
離婚打算的夫妻而言,此時應該是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
離婚方式,而不能單憑哪種方式的好處多,就采取這樣方式。不恰當的
離婚方式可能會導致最終無法
離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