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淫穢物品罪如何認定 ?
隨著社會信息化的不斷發展,借助信息化傳播的信息也越來越復雜,傳播淫穢色情信息也越來越猖獗,淫穢物品對很多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有著很大的影響,我國對傳播者有著很嚴厲的懲罰,進而來凈化環境,保證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那販賣淫穢物品罪如何認定?下面就詳細介紹。一、傳播淫穢物品罪的認定販賣淫穢物品的行為,指向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人有償轉讓淫穢物品的行為。主要包括出售和交換兩種方式。其特征有二:一是販賣淫穢物品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人。對特定的人的販賣行為,表現為行為人與該特定人具有較為固定的或長期的交易關系,如批發淫穢物品;對不特定人的販賣行為,表現為行為人非固定性地向他人有償轉讓淫穢物品,如零售淫穢物品。顯然后者較前者具有更強的直接和擴散性。二是販賣淫穢的行為,直接以獲得現實的對價為目的。二、傳播淫穢物品罪的處罰第三百六十三條: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傳播淫穢色情的物品主要的媒介是圖書以及音視頻,如今傳播的主要途徑是網絡傳播,具有傳播速度快、影響力廣泛的特點,因此國家對傳播淫穢物品的認定也有詳細的規定,嚴厲懲罰犯罪分子,保障淫穢物品不在社會上大肆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