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會買一些商業
保險,包括人身險和財產險等。
保險公司在
保險責任內,對被
保險人進行理賠。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手段,騙取
保險公司的
保險金,這種行為情節嚴重會構成犯罪。那么
保險詐騙罪法律規定是什么?下面我們一起聽聽我們是怎么說的。
一、
保險詐騙罪法律規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
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投保人故意虛構
保險標的,騙取
保險金的;2、投保人、被
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
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
保險金的;3、投保人、被
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
保險事故,騙取
保險金的;4、投保人、被
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
保險事故,騙取
保險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
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
保險金的。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保險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是誰?
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具體指投保人、被
保險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與
保險人訂立
保險合同,并按照
保險合同負有支付
保險費義務的人。被
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
保險合同保障,享有
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
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可以是被
保險人。受益人是指人身
保險合同中由被
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
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
保險人可以是受益人。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
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綜上所述,根據刑法有關條文,進行
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數額特別巨大,并且犯罪情節惡劣的,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可以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就是關于
保險詐騙罪法律規定。該類犯罪的主體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