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不僅一些罪名很相似,其中刑事
拘留和刑事拘役其實也是讓很多人分不清楚的。那到底刑事
拘留和刑事拘役之間有哪些不同呢?除了刑事
拘留外,還有司法
拘留,那刑事
拘留與司法
拘留之間又有哪些差異之處?律師356我們馬上為你作介紹。
一、刑事
拘留和司法
拘留的區別
司法
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過程中,法院對于有嚴重妨礙訴訟行為的訴訟參與人以及其他人員采用的一種強制性手段。刑事
拘留與司法
拘留的主要區別是: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
拘留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是針對可能出現的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而采用的;司法
拘留則是一種排除性措施,是針對已經出現的妨礙訴訟活動的嚴重行為而采取的。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
拘留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用的;司法
拘留則是分別根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采用的。3、適用對象不同。刑事
拘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適用對象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
拘留的適用對象是所有在訴訟過程中實施了妨害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4、有權采用的機關不同。刑事
拘留依法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
執行。司法
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決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執行。5、與判決的關系不同。刑事
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
拘留僅僅是對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任何關系。6、期限不同。刑事
拘留期限拘最長為37日;司法
拘留的期限則最長為15日。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對不聽制止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15日以下的
拘留。罰款、
拘留必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準。被處罰人罰款、
拘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
執行。該條規定的
拘留屬司法
拘留,不是刑事
拘留。
二、刑事
拘留和拘役的區別
拘役與刑事
拘留、行政
拘留、民事
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
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
拘留屬于治安
行政處罰;民事
拘留屬于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于犯罪分子;刑事
拘留適用于《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
拘留適用于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民事
拘留適用于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和民事
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
拘留和行政
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刑事
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
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行政
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民事
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
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
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
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包括期限、與判決的關系、有權采用的機關、適用對象、法律性質、法律根據等等。當然,刑事
拘留和刑事拘役的具體適用階段也是不一樣的,前者在判刑之前適用,而后者則是判刑之后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