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信用證是
國際貿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但是近幾年信用證詐騙的行為卻屢禁不止。需要注意的是,嚴重的信用證詐騙行為構成犯罪。到底法律中對信用證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怎么規定的?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信用證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信用證詐騙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信用證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使用作廢的信用證,騙取信用證以及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行為。信用證詐騙罪與一般詐騙罪主要不同之處是行為人利用信用證這一特殊的犯罪工具,整個詐騙活動緊緊圍繞信用證為中心而展開。主要表現為:(1)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附隨的單據、文件進行詐騙的。(2)使用作廢的信用證進行詐騙的。(3)騙取信用證進行詐騙的。(4)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這是指以上述3種方式之外的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行為。司法實踐中,較為常見的是開證申請人利用 “軟條款”信用證,即“陷阱”信用證,單方面解除開證行保證付款的責任,從而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3、主體要件信用證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只要實施了信用證詐騙行為,均構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用證主要用于
國際貿易之中,故這里的自然人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信用證詐騙罪如何處罰
1、犯信用證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2、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從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各種情況來看,詐騙分子的行騙對象主要是我方出口企業,而受害者還涉及出口方銀行和工貿公司。所以出口企業或工貿公司在與外商簽約時,應平等、合理、謹慎地確立
合同條款。徹底杜絕有損利益的不平等、不合理條款,如“預付履約金、質保金,擁金和中介費條款”等,以免誤中對方圈套, 破財耗神。一旦牽涉信用證詐騙罪,及時聯系專業的刑辯律師,挽回損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