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布,《婚姻法》將廢止。
由于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問題一直是難點問題,故而為了減少糾紛,夫妻雙方一般會在婚姻存續期間就財產分割問題就行約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對共同財產認定標準的規定,2020《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一、《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夫妻個人財產認定標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
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民法典》彩禮規定內容
1、結婚后彩禮歸誰?
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依法進行了結婚登記,彩禮理應歸女方所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無特殊約定,彩禮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
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2、彩禮返還有哪些條件?
返還彩禮有以下情形: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
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
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在司法實踐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
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
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
四、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于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借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么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概括來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
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在撫養雙方沒有約定,也不存在贈與的情形下,是屬于存款一方的個人財產。司法機關在審判該類案件時,一般不會對個人財產進行分割,若對共同財產存在糾紛,許愿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其屬于個人財產,否則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