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
著作權罪侵犯了國家的
著作權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
著作權和與
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是一種嚴重的
知識產權犯罪,我國刑法對此予以嚴厲打擊,那么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侵犯
著作權罪怎么認定?認定該罪的時候,要注意侵犯
著作權的行為是否達到了犯罪的標準以及其他需要慎重考量的因素,那么具體來說認定侵犯
著作權罪要注意什么?本文就這兩個問題介紹如下。
一、侵犯
著作權罪怎么認定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
著作權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
著作權和與
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侵犯
著作權和與
著作權有關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我國《
著作權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了15種侵犯
著作權和與
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但是根據刑法規定,只有下列四種侵權行為可以構成本罪:
(1)未經
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行為。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行為。
(3)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行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經國家批準和未經國家批準從事出版、發行活動的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具有營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出于過失,如誤認為他人作品已過保護期而復制發行,或雖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譽等非營利目的的,則不能構成本罪。
二、認定侵犯
著作權罪要注意什么
認定侵犯
著作權罪,主要應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具體在講應注意以下幾點:
1、行為人主觀方面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實施侵犯
著作權出于破壞他人名譽等其他目的的,不構成本罪。
2、注意違法所得數額和其他情節在區分罪與非罪中的作用。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是區分侵犯
著作權罪與一般違法行為的主要標準。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和“有其他嚴重情節”是選擇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本罪,無需同時齊備。
3、在區分罪與非罪的時候也應把握以下兩點:
(1)復制、出版或制作行為有無合法根據,是區分侵犯
著作權罪與非法的重要標準。
(2)要注意掌握數額標準,正確區別侵犯
著作權罪和民事侵權行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是區別侵犯
著作權罪和民事侵權行為的重要標準。雖有侵犯
著作權的行為,但沒有達到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并不嚴重的,屬于一般民事侵權行為,不能作為犯罪處理。
我們了解了侵犯
著作權罪的犯罪構成以及認定侵犯
著作權時的注意事項。在司法實踐中,一旦被控侵犯
著作權罪,要及時求助于專業的刑辯律師,幫助你分析是否實施了侵犯
著作權的行為,如果實施了侵犯
著作權的行為,又是否達到了犯罪的標準,避免被誤判,喪失金錢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