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撤銷登記的條件是如何規(guī)定的?公司的發(fā)起人在經過法定程序,將公司設立成功后,并不意味著公司即已經取得公司獨立的法律人格,公司登記機關在發(fā)現(xiàn)公司的設立程序存在著程序上的缺失后,是會按照
公司法撤銷登記的規(guī)定將設立成功后的
公司法人人格進行撤銷的。一、
公司法撤銷登記的條件是如何規(guī)定的撤銷登記包括三種形式:一是撤銷公司設立登記,公司登記自始無效;二是撤銷公司變更登記,公司恢復該次變更登記前的登記狀態(tài);三是撤銷注銷登記,公司恢復注銷前的登記狀態(tài)。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記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jù)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jù)職權,可以撤銷登記:一是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情節(jié)嚴重的;二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三是超越決定職權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四是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五是依法可以撤銷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其他情形。依照上述情況撤銷登記,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應當責令改正或者予以糾正。二、撤銷公司登記的法律責任撤銷公司登記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分為兩種情形,一是由于公司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過失,導致登記不當?shù)模瑧勒铡缎姓S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撤銷公司登記的相應行政許可事項,公司登記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二是公司登記相對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公 司登記的,應依照《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及《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撤銷該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相對人基于公司登記取得的利 益不受法律保護,所產生的糾紛和后果由公司登記相對人自行負責。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
公司法撤銷登記的情形主要有三大類,一時撤銷公司設立登記,對于此種情形,公司登記自始不會發(fā)生已經設立的法律后果;二則是公司的變更登記,當被撤銷后,會自動恢復變更登記之前的效果;三是注銷登記,此時公司將不再具有法人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