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的轉讓其實也就是對回遷房進行交易買賣,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回遷房的轉讓其實與商品房的轉讓是一樣的,此時同樣要按照規定的流程來辦理轉讓手續,完成房屋的過戶才行。但在簽訂回遷房轉讓
合同的時候,也有需要當事人注意的問題,那究竟此時要注意什么問題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回遷房?
回遷房或
拆遷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舊房改造的政策,將危改區內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
拆遷政策或回遷安置政策,被
拆遷人回遷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價。如果回遷房擁有
房產證,那么就與商品房別無二致。沒出
房產證的,回遷民手持的是
合同,就有一定的風險。回遷房都比商品房要便宜,如果回遷房擁有
房產證,購房者選擇購買回遷房就比較劃算。
二、簽回遷房轉讓
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明確原地址和現地址。這兩點在《回遷協議》上有,必須同時在轉讓協議上體現。一般而言,回遷后的地址會非常明確,但原地址有可能模糊,比如《回遷協議》中的原地址與真實原地址表述不一致,那么兩個地址都寫在轉讓協議中。(二)明確住宅面積。如果已經是現房,面積基本不會有什么問題;如果房子還沒有蓋好,開發商一般會給一個大約面積,這個面積不會有太大的浮動,可以
合同上寫明具體面積,基本上保可以免除以后面積上帶來的麻煩。(三)使用“定”還是“訂”。“定金”和“訂金”是不同的,法律上對“定金”有著嚴格而明確的定義,而對“訂金”的規定非常模糊。如果用“訂金”的話,就沒有什么約束力,更準確的說法就是現在開發商常用的“誠意金”的概念,雙方有一人中斷交易,則訂金還要歸還買方。其實把訂金看成預付款的一部分,同樣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而已。(四)明確房屋的總價款以及支付方式;(五)明確
違約責任以及承擔責任的具體期限,以防一方出現
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利益受損;(六)相關費用及
票據的轉交和澄清,如原房主補交房屋面積誤差的發票等,需要轉交給購房者。回遷房作為房地產交易市場中較為特殊的形式,許多購房者對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在簽訂
合同時會忽略不少問題,這就有可能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所以,我們才在上文中為您總結了簽訂回遷房轉讓
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