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保證金的區別是什么?我們都知道
建筑工程質量十分重要,
建筑工程在完工后若出現質量問題,沒有辦法像其它工程一樣簡單的拆掉重建或者棄之不用。為保障
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就要有相應的措施。那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和保證金的區別在哪里呢?下面我們來看看這一問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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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和保證金的區別是什么
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與質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為保證施工
合同的履行而進行的一種擔保,但質量保證金,是指承包人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
合同履行前,交付給建設單位,用以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一般是擔保竣工驗收前出現的質量問題; 而質量保證金是指建設單位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
合同中約定,在
建筑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一定的金額用以維修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主要擔保竣工驗收后保修期限內的質量問題。二、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的作用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又稱質保金,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在
建筑工程
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工程質量存在缺陷時,在保質期內對
建筑工程質量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在
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中約定保修金,是為了在保修期內出現了可歸責于承包方的質量缺陷時,督促其履行法律規定、
合同約定的保修義務,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如果承包方怠于履行保修義務的,發包方有權代為履行保修義務、賠償業主損失。從保修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對超出保修金預留部分的,有權向其追償。三、對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操作實務之建議1、建議相關部門統一并加強保修金監管方面的立法規定;2、用
合同形式約定保修金留存額度比例:對工程質量維修程序、保修金支配方式、利息返還比例、返還方式、逾期返還的責任等約定,減少爭議發生;3、推廣保修金銀行保函留存方式。建立銀行作為第三方的保修金管理機制。國內五大商業銀行推出的質量∕維修保函不失為有益的管理模式。所謂質量∕維修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工程承包方的申請,向工程發包方出具的,保證承包方履行保修期或維修期內
合同義務的書面文件。以銀行擔保方式,解決工程雙方信任缺失問題,促進資金流轉、履約順利。由上文我們可以看出,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和保證金都十分重要,但是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保修金主要是為解決工程完工被驗收后,保修期限內若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而留存的資金;保證金則是在工程驗收結束前,解決工程質量問題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