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買房時都覺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進去之后卻變了樣。現實中,往往在實際居住使用過房屋之后,才會發現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質量方面的問題,而此時就想要退房。那按照法律的規定,到底房屋質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房屋質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
房屋質量問題有很多種,小到墻面滲水,大到房體傾斜,像這種大的問題比如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一般很少出現這種情況,因為存在這樣的問題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我國法律對房屋質量問題導致退房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兩點:(一)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
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對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界定,我國法律暫時沒有明確的界定,在適用上有一些難度。(二)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
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噪聲影響居住等。
二、出現房屋質量問題怎么辦?
當出現上述兩點房屋質量問題是,購房者這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在這提醒您,適用這兩條法律的時候應注意以下幾點:(一) 購房人在接受房屋時,一般對其質量會進行必要的檢驗,對于一般驗收能夠發現的顯而易見的質量問題,購房人應在收房時提出。在取得房屋后,對于明顯的質量問題,若無其他特別規定,開發商可不負責任,應由購房人負責維修。開發商人在訂立
合同時已明確告知購房人房屋存有質量問題的,開發商對此也不再負有任何責任,但有特別規定的除外。(二) 對采取通常方式難以察覺,須經過專門鑒定或在房屋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質量問題,購房人發現后要及時向開發商提出,開發商應當承擔責任。對于質量問題程度較輕的,開發商應負責維修,或者適當減少房屋價金。對于房屋質量問題較嚴重,甚至不能使用的,購房人可解除
合同,因此給購房人造成的財產及人身損失開發商應予賠償。(三) 對隱瞞質量問題也就是說開發商已知而故意隱瞞的較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相信的,開發商對此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四) 對于因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的,首先要拿到環保部門合法的鑒定依據,確定有害物質超標,要確定來源是哪個方面,如果是開發商在房屋
建筑方面提供的材料所致,開發商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如果超過正常居住的標準,可以行使退房的權利。最后還要提醒您,如果懷疑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業主可以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房屋質量進行鑒定,并整理收集充分的證據。如果不懂怎樣取證或者遭遇開發商推脫,建議您聘請律師協助您解決。如果證明確實屬于房屋質量問題,除了退房,賠償購房房屋的損失,還可以要求開發商對由于房屋質量導致的人身財產損害作出適當賠償。要是你對房屋質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這個問題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