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其實也就是指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間如果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話,那就是可以獲得減刑機會的。因此無期徒刑也是有可能被減刑為有期徒刑的,那一般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的條件是什么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的條件是什么
無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并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
執(zhí)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被判無期徒刑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轉(zhuǎn)變?yōu)橛衅谕叫蹋簻p刑以后實際
執(zhí)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
執(zhí)行的犯罪分子,緩期
執(zhí)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
執(zhí)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無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三個方面:對犯罪分子進行關押。這體現(xiàn)了無期徒刑作為刑罰的懲罰性。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終身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是無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在內(nèi)容上表現(xiàn)為對犯罪分子進行強制勞動改造,這體現(xiàn)了無期徒刑矯正、教育罪犯,使之成為社會新人的積極作用。
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怎么辦
1、對于有些死緩罪犯和無期徒刑罪犯,確實應當減為有期徒刑的,只是過去由于工作上的原因未能及時處理,現(xiàn)在處理予以減刑時,仍應按這次規(guī)定的刑期計算辦法計算刑期。但對這類罪犯在減刑時可以考慮適當?shù)囟鄿p一點,以利于對犯人的改造工作。今后,勞改機關、公安廳(局)和高級人民法院,更應切實按照1962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清理在押的死緩罪犯的聯(lián)合通知”第三項規(guī)定,按期對死緩罪犯進行處理;對無期徒刑罪犯,也應按照1963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無期徒刑罪犯需服刑多久才能考慮減刑問題的聯(lián)合通知”,及時地對應減刑的無期徒刑罪犯予以處理。2、在實行這一規(guī)定后,過去有關死緩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辦法的規(guī)定,不再適用。那就是可以被釋放的。當然,要爭取獲得減刑機會并不容易,此時需要滿足法律中規(guī)定的條件才行。當然即使無期徒刑罪犯可以被減刑,但法律中同時也要求了減刑之后實際服刑的期限是不能低于1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