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法律也在不斷的完善,在生活中的種種問題都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婚姻也不例外解決婚姻問題需要依據《民法典》來解決,在
離婚的時候有的人選擇區民政局有的選擇去法院,其實是一樣的法律效力,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那去民政局
離婚會調解嗎?下面就詳細介紹。一、去民政局
離婚會調解嗎?
離婚有兩個途徑,一是到民政局協議
離婚,二是到法院訴訟
離婚。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與民政局的
離婚證,從法律上講,效力是一樣的。只要辦理一個就行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
離婚登記,或者
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二、兩種
離婚方式的區別那么在民政局
離婚與到法院調解
離婚有什么區別呢?具體總結如下:1、當事人雙方
離婚的時間不同一般來講,民政局協議
離婚優點是比較方便,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以及照片等即可隨時領取
離婚證。而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則程序較繁瑣,需先立案后再調解,我國目前大部分地區人民法院已經把此類案件列為速裁庭,一周即可處理結案。如適用簡易程序案件,辦理所需時間相對較長。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時間最快的也有當天辦理的。2、當事人雙方
離婚的費用不同一般情況民政局協議
離婚經濟,一般是人民幣二十元,而人民法院調解
離婚,無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當然各個地區人民法院費用不一樣,一般是人民幣260元外加其他費用;涉及財產分割的,20萬元以下的不再收費用,超過部分,需按照財產標的收費。因此,如果夫妻共同財產有價值幾十萬元的
房產,所繳的訴訟費也相對較高。3、當事人雙方
離婚的證件資料要求不同民政局協議
離婚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寫一個
離婚協議、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照片等,即可隨時領
離婚證;人民法院則要
起訴書、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即可。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樣資料或者證件不具備,民政局就不會給辦理
離婚登記。退一步來講,只有到法院去
離婚比較方便。4、從夫妻雙方的自愿性來看,有所不同。民政局協議
離婚所具備的
離婚條件之一就是:夫妻雙方必須完全同意,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則在民政局無法辦理
離婚登記。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不要求夫妻雙方必須同意。在法治社會中解決任何問題需要依據法律來進行,這樣才能在保證自己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犯,
離婚時候如果兩個人有較大的爭議就要去法院解決,如果無爭議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手續,
離婚問題要嚴格按照相關程序的進行解決。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