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隨時隨地都有可能面臨著事故,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不出事故,當我們在工作中出現事故時,往往會與所在單位進行協商,進行賠償,而賠償則是需要一個標準的,這個標準就是
工傷鑒定表,那么在上海
工傷鑒定十級的話應該賠償多少呢?
上海市工傷十級
享有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
合同按上海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有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各3個月。 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和《上海市工傷
保險實施辦法》規定,上海市工傷職工鑒定為十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
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
保險藥品目錄、工傷
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2、由工傷
保險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
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
保險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
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6、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8、勞動解除或者終止,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3個月,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個月。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
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傷
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
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
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
合同的,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上海市工傷
保險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致殘七至十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的,為13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的,為11個月;九級傷殘的,為9個月;十級傷殘的,為7個月。(二)勞動
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的,分別為12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八級傷殘的,分別為9個月;九級傷殘的,分別為6個月;十級傷殘的,分別為3個月。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減少1年,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待遇。由以上的規定我們完全可以了解到,上海市對于工人受傷后的補助和照顧都是很全面的,包括了經濟補償和
醫療補助,確保了工人在
醫療時期的費用與家庭的基本消費,而在工人痊愈之后,對于工人的權利保護也是比較全面的。如在
合同勞動期滿后,針對不同的續簽情況,采用不同的賠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