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行為?
土地征收是國家按照法定程序將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國家依法征收土地并且會給農民合理地補償和妥善的安置。只有國家才有權征收土地,如果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在國家未批準的情況下征收占用土地,就違背了法律,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一、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二、構成1、罪體主體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立法解釋》規定的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徇私舞弊行為使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受到嚴重干擾,損害了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機關的,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犯罪對象是土地。土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國有土地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公共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違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的行為,造成國家土地資源的浪費,可耕地面積減少,使國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行為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為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這里的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請予以批準。2、罪責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本罪須出于徇私的動機。3、罪量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嚴重。根據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1)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2)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畝以上的;(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畝以上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侵犯的是國家和農民的利益,國家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征收土地的,而犯有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人則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