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為了更好的保護在婚姻關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特別規定了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但是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有時間限制嗎?如果在法定時效內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受害人該怎么進行
離婚損害索償?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幫助您更好地了解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一、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有時間限制嗎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
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如果不同意
離婚也不提起請求精神賠償請求,可以在
離婚后一年內就婚姻損害賠償單獨提
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一審時被告未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提出的,人民法院可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應告訴當事人在
離婚后一年內可對婚姻損害賠償另行提
起訴訟。
4、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
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婚姻損害賠償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決不準
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怎么進行
離婚損害索償
1、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2、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依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害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踐中通常跟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3、物質損失以實際損失額為限。
我們就為您介紹到此。在婚姻關系中處于弱勢的一方提起
離婚訴訟往往比較困難,尤其想要申請
離婚損害賠償,所以如果確實有此需要,最好請專業的
離婚律師幫忙,搜集相關的證據,爭取自己的合法財產和子女的
撫養權,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