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圍繞房屋租賃而產生的糾紛還是比較多的,那么當事人該如何來處理這樣的糾紛呢?而在處理的過程中,有需要準備好哪些證據材料?針對這兩個問題,我們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一、如何處理房屋租賃糾紛
一旦遇到房屋租賃糾紛,當事人該如何處理?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一)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
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
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愿,并事先在
合同中約定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
合同沒有約定,事后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
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后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
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
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
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
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處理房屋租賃糾紛要哪些證據
一般而言,房屋租賃糾紛訴訟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3、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后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的資料。
(二)證明房屋租賃
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證明出租人是否已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時房屋狀況的證據;2、承租人履行
合同情況的證據,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發票或收據等;3、當事人要求對租賃房屋內的裝修資產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的期限內向法庭提出申請。
(三)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1、證明房屋有合法產權來源的證據;2、房屋租賃
合同;3、屬于房屋轉租的,應提交轉租關系合法的證據。在發生房屋租賃糾紛時,當事人能夠協商解決是最好不過的了。要是沒辦法協商解決的話,最好及時選擇其他的方法解決,不然的話就有可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此事對當事人的利益是很不利的。如有需要,還可以為委托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