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要約?要約生效的概念是什么樣的?您在日常生活中常會看到一些廣告,在廣告的最下角會標注一些有關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問題,不少人對于這個標注表示不能理解,當然導致您對于這個要約和要約邀請的標注不了解的情況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不了解什么是要約,要約生效的概念是什么樣的?下面給您介紹一下。一、什么是要約要約,在商業貿易中也稱為發盤、發價?!睹穹ǖ洹罚?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二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梢娨s是指一方當事人以締結
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締結
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或相對人(如受要約人作出承諾,則稱其為承諾人)。要約是訂立
合同的必經階段,不經過要約的階段,
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約作為一種訂約的意思表示,它能夠對要約人和受要約人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尤其是要約人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必須受要約的內容拘束。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的意思表示必須“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拘束”。要約發出后,非依法律規定或受要約人的同意,不得變更、撤銷要約的內容;一旦受要約人作出承諾,
合同即宣告成立。二、要約生效的概念是什么樣的一項有效的要約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一)要約人具有締約能力。要約的提出旨在與他人訂立
合同,所以要約人必須是訂立
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因此,要約人應當具有締約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獨立實施某種行為的限制行為能力人發出欲訂立
合同的要約,不能產生行為人預期的效果。(二)要約具有明確的訂立
合同的意圖。這一要件稱為要約的目的性。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的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中必須表明要約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拘束。例如甲對乙聲稱“我正在考慮賣掉家中祖傳的一套家具,價值10萬元”,顯然甲并沒有決定訂立
合同,但是如果甲向乙提出“我愿意賣掉家中祖傳的一套家具,價值10萬元”,則表明甲已經決定訂立
合同,且在該意思表示中已表明如果乙同意購買,則甲要受到此承諾的拘束。(三)要約應當向特定的相對人發出。這一要件稱為要約的特定性。要約只有向要約人希望與其締結
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才能夠喚起受要約人的承諾,所以要約原則上應向一個或數個特定人發出,即受要約人原則上應當特定。如果受要約人不特定,則不便于相對人判斷要約人的全面真實意思,不便于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也容易導致要約人一物數賣而產生的
合同難以履行的糾紛,不利于維護交易安全。但是,有兩種情形下的要約可以向不特定的人發出而不影響其要約的效力。一是發布懸賞廣告,發布懸賞廣告是一種要約行為,它是而且往往只能是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發出,任何看到懸賞廣告的人只要作出了廣告中要求的行為或完成了廣告中要求的事項,即為承諾,懸賞廣告的發布人必須履行其在廣告中作出的給付報酬的允諾;二是要約人愿意向不特定人發出具有要約內容的商業廣告,并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此時的商業廣告即視為要約。(四)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這一要件稱為要約的確定性?!睹穹ǖ洹返谒陌倨呤l的規定,“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所謂“具體”,是指要約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
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履行期限(如果要約中具備了這三項內容,即可認為要約的內容是具體的);所謂“確定”,是指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肯定,而不能是商量性、試探性的語言。有一點點類似于
合同的生效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想要要約生效的話,那么這個要約首先得是一個合法有效的要約,然后才能開始討論下面的問題,一般來說想要要約生效的話其實還是不那么簡單的,不像
合同大部分情況下只要簽字便可以生效了。以上就是我們整理的內容。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