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醉酒駕車的意思是怎樣的?醉酒駕車從字面意義上了解就是喝醉酒之后開車。我們知道,醉酒駕車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為,醉酒狀態下開車很容易發生
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帶來威脅。在法律上,醉酒并不是主觀上的感受,它是有一定標準的。那法律上醉酒駕車的意思是怎樣的?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說明。
一、醉酒駕車的意思是怎樣的?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酒駕一般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飲酒駕車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
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
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刑法對醉酒駕車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五十、本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當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這種狀態下駕車的行為即為醉酒駕車。醉酒駕車在我國是犯罪行為,當事人會承擔刑事責任。除了刑事上的處罰外,當事人還會被吊銷駕駛證,并且十年之內當事人不能再重新考取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