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許多夫妻在結婚后仍舊對對方存在一些質疑問題,導致在財產方面雙方都并不是很坦白,而在婚后買車的大有人在,畢竟是為了方便交通出行,但是如果出現婚姻問題后車輛歸屬就成了您的疑問,那么婚后買車的問題是怎么規定的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婚后買車的問題是怎么規定的婚后買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因為是在結婚后,所以《民法典》中規定了在婚后產生的財產等經濟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所以不管是哪一方出錢買車都有對方的一半,這是《民法典》中男女平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