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中的
著作權人是誰
著作權人依法對
著作權享有相應的權利,包括占有、收益、使用、處分。而針對不同的作品,法律規定的
著作權人不同。那么對于職務作品來講,其
著作權人都有哪些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一般職務作品
著作權人是誰
一般職務作品,是單位職工完成單位工作任務創作的文學、藝術類作品。工作任務,是指單位職工在單位中應當履行的職責。這類作品,
著作權由作者(單位職工)享有。但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有權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內,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單位同意由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單位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在作品完成2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二、特殊職務作品
著作權人是誰
特殊職務作品,是職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科學技術類作品。科學技術類作品,包括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
合同約定
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也可歸入特殊職務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屬于特殊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
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或者
合同約定
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針對不同的職務作品,法律規定的
著作權人是不同的,各位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來處理。實踐中,遇到類似這些復雜的情況,我們建議您咨詢網站有關的律師,憑借他們多年的經驗,一定能快速及時的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