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規定,對于職務侵占的行為要求達到數額較大標準的,才能構成刑事犯罪,那么實踐中是如何對職務侵占罪的金額認定的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一、職務侵占罪金額如何認定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至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數額,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受賄、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是指侵占公司、企業等單位財物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因為經濟水平發展不平衡,各省對數額較大的標準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萬元,南方城市1-2萬元不等。二、涉嫌職務侵占罪會怎么判犯職務侵占罪的,《最高人民法院
量刑指導意見》規定:1、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2、在
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三、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
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
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職務侵占罪屬于特殊主體的犯罪,法律中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為5000元,但由于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因此可能會有一些差異。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