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遭遇安全事故受傷后,首先想到的是進行工傷認定,這是拿到賠償金的必經環節。當然,不是所有的工傷認定申請都會被受理,有時候,經過勞動保障局調查,發現職工受傷不屬于工傷范疇,不予認定。那么,工傷認定不上怎么處理?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了解。
一、工傷認定不上怎么處理?
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1、員工在公司受傷后,夠不上工傷認定,如果無法認定為工傷的按,按工傷
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是無責的。2、如果在公司內受傷的,建議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不管是否參加工傷
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由于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
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2、調解需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
保險的情形下。由于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
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
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采取迎合的態度。綜上所述,勞動保障局接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會進行詳細的調查,通過走訪,聽取其它職工的證言,來判斷是否構成工傷。如果工傷認定不上,職工還可以申請重新認定,或者發起行政訴訟。經過二次認定,確定不屬于工傷的,職工就拿不到賠償的,單位不予賠償也符合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