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
離婚的時候需要處理的事情其實是蠻多的,其中就有可能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問題,當然一般在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情況下,才會涉及到這方面的問題。那此時確定了孩子
撫養權之后,
離婚了小孩撫養費給多少錢呢?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
離婚了小孩撫養費給多少錢
夫妻
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確定孩子的撫養費應該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的,可依當年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來定;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這與我國各地生活水平差異極大相聯系。
二、
離婚后撫養費如何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根據以上規定,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當事人可以選擇用哪種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決。還要確定撫養費的具體支付方式才行,另外對于孩子探視的問題,也要同時協商清楚。此時當事人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是一次性支付撫養費還是分期支付撫養費。不過日后隨著客觀情形發生了改變之后,也是可以對撫養費作出變更。要是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的專業律師,一定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