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的地位還是比較低的,并不是說他們的法律地位比較低而是說他們保護自己利益的方面的知識并不是特別的多。因此您都想要知道農民工工資發放承諾書的內容是怎樣的?那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一、農民工工資發放承諾書的內容是怎樣的?為維護
建筑市場秩序和農民工合法權益,提高社會誠信度,我企業鄭重承諾:嚴格按照《
建筑法》、《勞動
合同法》、《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工程建設活動,做到:(一)不將工程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無資質的“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按規定與錄用的每位農民工簽訂《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
合同》,明確工資支付方式、標準和結算時間等;(二)將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發放到“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認真履行企業在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做到:(一)對總承包工程發生的農民工工資承擔全部的支付責任,對項目分包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承擔監管責任,對分包工程發生的農民工工資負有直接支付責任,對其拖欠工資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單位先行墊付;(二)堅持誠信原則,不為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開具虛假清欠證明,否則承擔全部責任。建立健全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應急預案,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積極貫徹落實清欠工作。凡我單位承接的工程項目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集體或群體性事件的,我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啟動清欠應急預案,無條件同意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動用我單位預繳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先行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并接受相應處罰。承諾人:時間:——年——月——日二、討薪小知識:1、收集有關證據,如勞動
合同、用工協議、考勤卡、工資單、上崗證、欠條,完成任務記錄等可以證明本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據。2、拿到這些憑據后,就可憑這些憑據與用人單位負責人交涉,要求對方支付本人應得的工資報酬。3、如果該用人單位繼續無故拖欠、克扣工資,就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自己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投訴提示:凡發生在
建筑企業的工資拖欠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據及時向區建設局
建筑工程管理處投訴;凡發生在非
建筑企業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證先到企業所在鎮鄉(街道)勞動和社會事務服務站(以下簡稱勞動服務站)投訴,也可直接向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首先我們要告訴您的是農民工工資發放承諾書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民工工資能夠得到按時的發放,至于承諾書的主要內容肯定是圍繞著農民工的工資發放時間以及工資發放的具體事項進行的,具體的可以咨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