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損失往往都是兩方面的,包括人身方面的損害和財產方面的損失。而在對人身損害作出賠償的時候,要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此時如果造成的是骨折的話,那就要按照對應的標準來賠償。那
交通事故骨折賠償標準是什么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
1、一般應當賠償受害人車輛受損后發生的修理費,如果受害人的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應當賠償車輛修理期間的停運損失。
2、如果沒有人身損害發生,一般不賠償誤工費、住宿費。
一般來說發生
交通事故后,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財產直接損失。
二、
交通事故骨折賠償標準是什么
一般在治療終結后進行傷殘鑒定后,根據傷殘等級和收入等因素進行賠償。骨折賠償多少錢要根據傷殘鑒定的級數才能確定賠償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傷殘系數。
根據上述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可以看出,確定傷殘賠償金的總額,需要明確:
1、賠償等級——受害人人身損害傷殘的等級。
2、賠償年限——六十歲以下的、六十歲到七十五歲的、七十五歲以上的所適用的賠償年限計算方法不同。
造成骨折的其實也要區分清楚不同的情況,因為有的骨折其實并不嚴重,甚至都還評不上殘,那此時作出的賠償自然也就不會太多。但要是骨折嚴重并且經過鑒定構成傷殘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