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要承擔責任嗎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要承擔責任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只有在機動車所有人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商業機動車
保險條款的約定,
保險公司是對被
保險人(大多數情況下是車輛所有人) 應當依法承擔的賠償責任承擔
保險責任,因此在機動車所有人對
交通事故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依法沒有賠償責任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也無需承擔商業
保險的賠償責任。簡而言之,朋友借車出了事故,車主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賠償款超出了交強險的范圍,
保險公司是不會出錢的,這個錢只能落在駕駛人頭上了。不過,還是要建議車主在
保險理賠時多個心眼,平時使用車輛一定要及時年檢;車主不要單方委托評估,發生
保險事故后,未通知
保險公司到場而單方委托評估的結論難認可;同時,還要加強證據收集和保存意識,方便日后理賠和維權。如果明知對方屬于酒駕、無證駕駛等情況,仍然借車給對方的話,一旦發生事故,那車主也是需要對事故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這也從側面提醒各位,借車給別人是可以的,但為避免自己承擔責任,一定要考慮清楚之后再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