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父母
離婚,孩子會跟隨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則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實踐中可能會有一些父母由于收入不穩定而無力承擔孩子的撫養費,那么,女方沒有能力撫養費怎么辦?一起來看看有什么解決辦法吧。
一、女方沒有能力撫養費怎么辦?
(一)好商好量,達成一致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
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二)撕破臉皮,告上法庭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
起訴了。一般來說,
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二、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歲為止。如果子女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周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視情況給付,18周歲以上就不再給付。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為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才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
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癥,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為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首先,撫養費可以由雙方共同協商,如果其中一方確實沒有支付能力,雙方可以協商其他支付方法,但沒有撫養能力并不代表不需要盡撫養義務,因此,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義
起訴對方,還可以申請法院對其強制
執行,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