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家暴證據,能夠
起訴離婚嗎遭遇家暴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它不僅會給女方帶來身體上的傷害,還會使其的精神產生極大的痛苦。因此,一旦遭遇家暴,
離婚則是最好的選擇。但是有人問過我們,如果沒有家暴的證據,能夠
起訴離婚嗎?這個問題,我們下文做出了解答,供你閱讀。
一、沒有家暴證據,能夠
起訴離婚嗎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的,準予
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應準予
離婚。如果當事人遭遇家暴卻沒有證據,也是可以
起訴離婚的,只是沒有證據法官可能不會判決夫妻
離婚,這種情況下,
起訴方可以在第一次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行
起訴,第二次
起訴沒有特殊情況法院往往都會判決
離婚的。
二、遭遇家暴,如何收集證據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2、報警;在家庭暴力發生后,若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4、向婦聯投訴;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5、向居委會反映;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6、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
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8、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9、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上述所有的證據列項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建議受害者在發生這樣的情況后,及時的向法律專業人士比如說警察、律師等等進行咨詢,看應當調取什么樣的證據。如果女方在婚姻中遭遇家暴,千萬不可忍氣吞聲,一定要勇敢的提出
離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平時生活中我們也要注意搜集家暴的證據,否則法官是很難支持你的主張的。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知識,建議你來電咨詢網站的專業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