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離婚的時候,可能需要對
房產進行分割,然后簽訂一份分割協。而此時,辦理
離婚房產公證成為保證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的關鍵。那么辦理
離婚房產分割協議公證有什么要注意的?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占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后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采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
遺產受益人參與分割;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6、因合伙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伙關系或其他合作關系終止的證明;7、分割財產應當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體經營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相關知識拓展:辦理
離婚房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關于辦理
房產分割公證的注意事項,我們就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在辦理公證的過程中,也有一些材料是需要提供的。以上就是我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