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 ,飲酒開車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為,當事人如果被交警抓獲,會根據當事人是否處于醉酒狀態而給予不同的處罰。飲酒駕車之后,交警會對當事人開出罰單,但許多人會拖著不去接受處罰。那醉駕越拖越好嗎?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這個疑問。
一、醉駕越拖越好嗎?
許多人酒后駕車被交警抓獲后會拖著不去接受處罰,收到
行政處罰決定后超過15日不去接受處罰的,每超過一天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24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駕的處罰
酒后駕駛分兩種:
1、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
2、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目前,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
酒駕: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
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酒后駕駛分兩種:
1、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
2、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目前,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
當事人飲酒駕車被抓獲要接受相關的處罰。而醉駕除了要接受違章處罰外,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飲酒駕駛未達到醉駕標準的,當事人被交警所開出的罰單也應及時處理,拖著不處理只會使自己面臨更嚴重的處罰,十分不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