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人員醉酒駕駛開除公職嗎?人們飲酒乃至醉酒后駕車的話,很容易因為反應變慢而引發
交通事故。近年來,我國對酒駕的查處力度一直很大,特別是在最新的刑法修訂案件中,將醉駕列為危險駕駛行為,行為人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那么,事業編制人員醉酒駕駛開除公職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我們是怎么說的。一、事業編制人員醉酒駕駛開除公職嗎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被判處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擔任的公職。拘役是我國刑法的一種,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之所以被判處拘役,只是犯罪情節較輕,但仍然是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刑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
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
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如何規范對醉駕的處理1、要及時固定犯罪證據,對查獲醉酒駕駛機動車嫌疑人的經過、呼氣酒精測試和提取血樣過程應當及時制作現場調查記錄;有條件的,還應當通過拍照或者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有見證人的,應當及時收集證人證言。2、要從嚴掌握立案標準。對當事人被查獲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脫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為依據立案偵查。3、要做好辦案銜接,在案件偵查終結后,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
起訴前,依法吊銷犯罪嫌疑人的機動車駕駛證。4、加強執法辦案管理,進一步明確辦案要求,細化呼氣酒精測試、血樣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強制措施適用、物品扣押等重點環節的辦案標準和辦案流程。提高辦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網上辦案,加強網上監控和考核,杜絕“人情案”、“關系案”。5、要完善查處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檢查酒后駕駛機動車時,要保證民警人身安全,明確民警檢查動作和查處規程,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民警受傷害案件。講到這里,相信您對事業編制人員醉酒駕駛開除公職嗎這個提法有了一定了解。按照最新刑法規定,醉酒駕駛觸犯危險駕駛罪,行為人會被處以拘役,并處罰金。而按照事業單位管理辦法的規定,事業單位人員被處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單位有權開除公職,解除勞動關系。以上就是我們整理的內容。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