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
離婚解除的是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對于大部分不是很懂法律的人而言,覺得自己要是向法院提起了
離婚訴訟的話,日后又不想
離婚了這種情況下就不可以撤訴。那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夫妻一方訴訟
離婚可以撤訴嗎?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夫妻一方訴訟
離婚可以撤訴嗎
起訴離婚后可以撤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第2款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上述規定是基于維持家庭的穩定和培養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時也是對那些視
離婚為兒戲的人一種限制。但這個規定也不是對
離婚撤訴后所有案件都是這樣處理,對
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是不受時間限制的。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有力的證據,證實“新情況、新理由”,否則,法院在六個月內,是不會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個情況需要特別注意,就是當
起訴后發現法院沒有
管轄權,有些沒有經驗的法官會勸你撤訴,然后去有
管轄權的法院
起訴,當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茫茫然撤了訴,再去有
管轄權的法院
起訴時,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
起訴時,當事人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正確的做法是沒有
管轄權的法院將案件移送有
管轄權的法院,而不是撤訴之后又重新去
起訴。
二、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各項相關證據;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公安機關、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登報資料等證據。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報警記?、證人等相關證據;
2、 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涉及
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
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子女戶口、出生證明、身份證;
2、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有關居住情況等證據;
3、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或跟隨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
房產的,應提交
房產證或購房
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帳號、存折等;證明有
股票,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
股票資金對帳單等;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等;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知道其實對于
離婚案件,只要法官最后沒有做出判決,那原告一方就是可以申請撤訴的。不過一旦允許撤訴,案件受理費就要由原告一方承擔,不過法律中規定此時可以減半收取。因此,關于訴訟
離婚可以撤訴嗎,答案就是肯定的,不過也要注意撤訴的時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