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婚姻法》中規定,一方存在法律規定的過錯導致
離婚,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在實踐中男方出現過錯要多一些,那么和老婆
離婚怎么賠償?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在下文就為您簡要分析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和老婆
離婚怎么賠償
1、物質損害賠償;
2、精神損害賠償。
二、
離婚賠償的法定條件
離婚賠償的法律條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
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
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
離婚。也就是說,
離婚賠償應該以
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
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
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
離婚賠償,必須與
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后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
離婚,也沒有提起
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
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于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
離婚后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
離婚 賠償訴訟。
三、
離婚賠償的程序
關于
離婚賠償程序,新《婚姻法》無明文規定。所以
離婚賠償程序既適用于行政登記
離婚程序,也適用于訴訟
離婚程序。因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質,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
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
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
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
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
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
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
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
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
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
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
離婚后一年內另行
起訴。
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應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采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
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形式,也可適用非財產責任和財產責任兩種方式。過錯配偶的違法行為造成無過錯配偶的精神創傷的,可以請求給付撫慰金。無過錯配偶的名譽權等如受損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形。
離婚的時候,一方存在法律規定承擔賠償的情形,過錯方應當賠償。賠償的方式可以是物質賠償,也可以是精神賠償,當然賠償的數額則要根據過錯方的具體情況。如遇到其他問題,我們建議登陸平臺找專業律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