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職
合同范本的簽訂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文書,依法簽訂的入職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約束作用,同時也是雙方維護自己權益的基礎,只有簽訂了入職
合同之后才能確定雙方的勞動關系,法律也才能保護雙方的權益,因此入職
合同就是勞動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最基礎的法律文書。
員工入職
合同書
甲方(使用部門)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
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 。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
執行甲方有關工作時間。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其獎金及工作期間病事假工資的扣發。按照本公司員工手冊以及相關文件的規定
執行。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
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
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
合同。
(二)勞動
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
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
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
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違反員工手冊第七章第三條相關規定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后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
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
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
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
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
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
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
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
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
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
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
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執行。
十、本
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簽名: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綜上所述,公司入職
合同范本的簽訂是確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件,入職
合同對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規定,雙方只有依據
合同規定進行勞動獲得報酬,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入職
合同是保障雙方權益的基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遵守
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違反
合同規定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