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民事糾紛不賠償怎么辦一、民事糾紛不賠償怎么辦1、所說情形,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訴,待法院判決生效后,一方仍然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
執行人未按
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
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
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
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
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條,被
執行人未按
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
執行人的存款、債券、
股票、
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
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
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
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二、解決民事糾紛有幾條途徑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
執行。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民事糾紛中雖然不是絕對會涉及到賠償問題,但根據實際情況來看,確實賠償是大多數的,不過有時候賠償的數額較多,對方可能就不愿意賠償了。那一般民事糾紛不賠償怎么辦呢?對此,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法院提
起訴訟,在獲得了有利判決之后,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