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刑事責任有哪些,
商標侵權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商標侵權,可分為一般
商標侵權行為及
商標侵權罪,若觸犯了
商標侵權罪是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的,那么什么樣的行為構成
商標侵權罪?而
商標侵權刑事責任有哪些呢?關于這方面的問題,下面由我們將為你解答。
一、構成
商標侵權罪的行為有哪些
1、假冒注冊
商標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
商標罪是:未經注冊
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
2、銷售假冒注冊
商標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該罪為: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或巨大的。
3、非法制造、銷售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該罪為: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
二、
商標侵權刑事責任有哪些?
1、假冒注冊
商標罪的刑事責任
假冒他人注冊
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銷售假冒注冊
商標商品的刑事責任
銷售假冒他人
商標商品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非法制造、銷售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罪的刑事責任
非法制造、銷售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企業事業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
企業事業單位犯前面三種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面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國家工作人員犯罪的刑事責任
(1)《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實踐中,
商標侵權行為只有在達到情節嚴重時才會構成
商標侵權的相應犯罪,此時就需要行為人承一定的刑事責任。更多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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