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
離婚的,要協商好子女的撫養問題,如果女方撫養的話,則男方要承擔撫養費。按照最高法有關規定,撫養費的確定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及收入情況確定,通常以月收入的20%作為計算依據。那么,
離婚一方沒收入怎么判撫養費?下面我們來看看我們的這篇文章。
一、
離婚一方沒收入怎么判撫養費?
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因此,無經濟收入無法支付撫養費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二、撫養費變更的情況有哪些?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
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通過上文的介紹,您應該知道了
離婚一方沒收入怎么判撫養費。支付撫養費是沒有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法定義務,不能因為沒有收入就免責。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則應該參考當地職工平均收入確定撫養費。沒有任何收入的話,法院可以強制
執行,用其財物抵扣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