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工作中,用人單位都會為員工辦理工傷
保險,并每月按比例向其中繳納一定的金額。通常情況下,工傷
保險和工傷認定會被人們聯系在一起,很多人對他們不是很了解,對此,為了便于您了解的更清楚,我們將工傷認定和工傷
保險的概念,詳細的介紹給您,供您閱讀。
一、工傷認定和工傷
保險的概念是什么?
(一)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二)工傷
保險
工傷
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
保險制度。
工傷
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
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
保險,又稱職業傷害
保險。工傷
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
保險費,建立工傷
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
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
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二、工傷認定和工傷
保險的特點是什么?
(一)工傷認定的特點
1、屬于具體行政行為;
2、屬于行政確認行為。確認的結果有四種:是工傷,非工傷,視同工傷,不視同工傷;
3、屬于須申請的行政行為。“不申請,不認定”是工傷認定程序的特點;
4、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二)工傷
保險的特點
1、工傷
保險對象的范圍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者。由于職業危害無所不在,無時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職業傷害。因此工傷
保險作為抗御職業危害的
保險制度適用于所有職工,任何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遭受職業疾病,都應毫無例外地獲得工傷
保險待遇。
2、工傷
保險的責任具有賠償性。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受到影響、損害甚至被剝奪了。因此工傷
保險是基于對工傷職工的賠償責任而設立的一種社會
保險制度,其他社會
保險是基于對職工生活困難的幫助和補償責任而設立的。統一專屬工傷
保險方案與社保完全對接,補充了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賠償。
3、工傷
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工傷事故的責任歸于用人單位還是職工個人或第三者,用人單位均應承擔
保險責任。
4、工傷
保險不同于養老
保險等險種,勞動者不繳納
保險費,全部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即工傷
保險的投保人為用人單位。
5、工傷
保險待遇相對優厚,標準較高,但因工傷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6、工傷
保險作為社會福利,其保障內容比商業意外
保險要豐富。除了在工作時的意外傷害,也包括職業病的報銷、急性病猝死
保險金、喪葬補助(工傷身故)。
通過上述的介紹,相信您對工傷認定和工傷
保險的概念,已經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當員工在工作的時候,如果發生工傷,為了確定傷殘的情況,以及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都會進行工傷認定,其中需要花費的費用可以通過工傷
保險來進行賠償。當然工傷
保險還有其他的用途,具體的文中也有介紹,您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