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公司法需要驗資嗎?有哪些出資方式?
公司的設立、經營、解散等事項都需要遵循
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而
公司法處于不斷發展變化的狀態,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們知道,公司成立之初是需要一定的注冊資金的,而原有的
公司法規定了股東的出資應出具驗資證明,那新
公司法需要驗資嗎?新
公司法規定了哪些出資方式?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新
公司法需要驗資嗎?
絕大多數公司不再需要驗資。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記就可以了。
新
公司法刪去了原
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條。原
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這表明未來設立新公司在登記過程中不再需要經過驗資程序。
但是新
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下行業的公司因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仍然需要驗資:
1、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2、商業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3、外資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5、信托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6、財務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7、金融租賃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8、汽車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9、消費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0、貨幣經紀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1、村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2、貸款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4、農村資金互助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5、
證券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
16、
期貨公司:《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17、
基金管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投資
基金法》
18、
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
保險法》
19、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
保險經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
保險法》
20、外資
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
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21、直銷企業:《直銷管理條例》
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23、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24、勞務派遣企業:《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5、典當行:《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6、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7、小額貸款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另外,外資企業任何行業均需驗資,需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二、新
公司法規定的出資方式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
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在這里,特別提出了“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令人關注,留下很多出資方式的空間。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如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公司以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根據新
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絕大部分公司對于股東出資已經不需要驗資,新
公司法對于公司設立時的出資數額、出資比例都放寬了要求。不過仍然有一些特定的公司是需要進行驗資的,如典當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