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是折針對一些超生子女或其他不符合法定條件規定的子女家庭征收的一種行政性費用,它是強制的。征收社會撫養費也是為了約束公民的行為,保證資源的合理利用。征收的社會撫養費也會用于公共社會事業建設用,而對于無能力繳交社會撫養費的該怎么辦呢?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第四條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第六條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分期繳納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第十二條 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配合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工作。1、凡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按規定都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2、社會撫養費由計生部門作出征收決定;3、如果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可以向計生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
對于沒錢交社會撫養費的
1、如果有可
執行財產,計劃生育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2、逾期不繳納社會撫養費,計劃生育部門可以加收罰金。3、確實沒有繳納能力,也無可
執行財產,可以辦理緩交手續,法院裁定中止
執行。4、不繳納社會撫養費,最大的問題還是孩子沒辦法落戶。社會撫養費是根據生育政策指定的處罰措施之一,是國家既定的基本原則,對于超生計劃的子女就應該積極交納,無能力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法院會強制
執行,查封賬戶。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向當地機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