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立案標準是什么雖然在
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詐騙的情況,但要想認定為犯罪,還要看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而這也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關鍵,那我國對
合同詐騙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而在認定構成
合同詐騙罪之后,該如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
合同詐騙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
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
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
合同或者部分履行
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
合同的;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
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二、
合同詐騙罪的
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
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合同詐騙罪是經濟犯罪中犯案率較高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因為
合同詐騙真正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很少,被害人能追回損失的情況也不多。這與司法機關的辦案能力固然有一定關系,但是更多的是因為被害人在被詐騙后,不知道應該怎樣保護自己,這種情況下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至于
合同詐騙立案標準,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